处长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19-03-20点击数:

处长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组织本处人员按照保卫处职责范围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落实。
3、维护校园教学、科研、生活区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4、经常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四防”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做好集体户口迁移,外来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
6、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消防条例,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检查和火灾事故调处工作。
7、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制定校内交通规则,保障校园交通秩序。
8、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收集敌情、政情、社情,掌握可疑人员的动态,掌握学校内“两劳一少”人员以及刑事、治安重点对象的现实表现,分析校内治安动向,努力提高发现、控制、预防犯罪和提前“报警”的能力。
9、负责做好有关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外事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的安全。
10、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的制订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督查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做好保密和校区通讯管理。
11、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负责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建设。
1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副处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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