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科长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19-03-20点击数:

治安(消防)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障校园安全。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内保方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
3、做好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健全制度。经常开展以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中心
的安全检查。
4、加强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和监督,落实三防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品及国家规定控制的器材设备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监督各单位的现金、贵重物品的管理,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5、调处发生在校园内的治安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协调和处理发生在校内的交通事故。
6、积极开展法制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7、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8、在发生火险火灾等意外事故或事件时,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并协助调查处理学院内发生的火险火灾等意外事故或事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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