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党支部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19-03-20点击数:

保卫处党支部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保卫处支部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根据《关于印发〈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电大党委发〔2013〕18号)要求,认真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省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13〕23号)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及学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夯实党员干部拒腐的思想道德防线,推动我校“平安校园”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供强大思想保证。

二、活动内容

1、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开展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使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实现我校“两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保障。

2、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系统的学习中纪委第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六条意见以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的若干规定,提高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素养,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学习讨论要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工作廉洁,增强拒腐防变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执行能力。业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3. 开展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本职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讨论,听取群众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4.认真制定惩防制度。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加强民主监督暂行办法》的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本部门、本岗位的职责,进行一次廉政风险事项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2013年惩防体系的制度。

三、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员干部按照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2.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各个党员要找准定位,统筹兼顾,要学习、工作两不误,确保活动有序、扎实的进行。

3.突出重点,促进落实。以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各党员干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保卫处支部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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