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新生办理身份证通知
1、办理身份证的对象:2010级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者。
2、学生须持学生证到学校户政室窗口借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常住人口登记表需交押金200元。
3、办理身份证地点:茅店派出所(从关南小区乘810公汽到茅店村下,从茅店菜场前的幼儿园门口那条路直走到底就是)。
4、茅店派出所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6:30
5、学生拿《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派出所窗口交费上传信息再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照相。
4、办理身份证注意事项 A、不得着制式服装;B、不得穿没领、高领衣物;C、不得着灰、白浅色上装;D、不得配戴眼镜;E、不得染发、化妆;F、不得佩戴饰物;G、女生披发齐肩者应扎起;H、男生不得留长发、胡须。
6、结队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应注意:①登记交费时排好队,不得争先恐后。②办证大厅等待不得喧哗。③接受办证大厅管理人员指导时要谦恭。④办证大厅禁止抽烟。
7、请各位学生于2011年4月14日前办理完毕。
保 卫 处
2011年3月9日